崇阳县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04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录入:Gov212 【字体: 大 中 小】
崇阳县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号)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带齐以下材料到崇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提出补缴申请。
一、材料清单
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保管单位公章);
3、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每页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4、原县安置和劳动部门的安置通知书;
5、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并加盖当地保险经办机构公章)。
二、申报地址
崇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崇阳大道171号 )
三、联系电话
0715 -333509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崇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