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抚股
发布时间:2019-11-01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录入:Gov212 【字体: 大 中 小】
承担协调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拟定“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养老等保障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的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全县烈士核定和烈士备案事项,指导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等工作。
联系电话:0715-333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