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鄂人社规〔2018〕1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等文件规定,崇阳县人社部门批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对吸纳参加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经审核,我县第一批大学毕业生就业见习符合申报人数3人,补贴金额12768元,按文件要求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崇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9日